本報訊 (記者張翀 通訊員 顏立瓊 劉永峰)1月15日,湖北省委出台《關於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的意見》。強調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,必須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,必須切實發揮工會組織作用。
  據悉,湖北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國工會十六大之後,首個出臺省委工會工作意見的省份。《意見》將該省過去好的工作經驗用制度固定下來,將工會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用制度加以強化,將工會正在探索中的工作用制度給予支持,提出了“三個必須”、“五大改革”、“六條要求”以及“五項保障”,體現了省委對工會工作的全方位支持。
  《意見》強調工會組織要全方位參與經濟、政治、文化、社會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,在動員職工建功立業、暢通職工民主參與渠道、推進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、構建和諧勞動關係、促進綠色發展、循環發展、低碳發展等方面履職盡責、體現作為。從政治方向、工作路線、非公企業工會工作、組織體制、基層活力和幹部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,既包含對工會組織的要求,也包含對黨委加強工會建設的要求。
  《意見》重申,“黨委領導、政府支持、各方配合、工會運作”的工作格局,對各級黨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,以及有關方面提出具體要求,特別是對工會幹部選配協管、工會組織源頭參與、工會資產經費和事業發展作出了剛性規定,並首次提出,會員在200人以上的黨政機關,可視情況設專職工會幹部。在政治組織、法律政策、制度機制、物質經費等方面,賦予了工會組織更多的資源和手段。
  據悉,湖北省1998年在全國率先推行省市縣工會主席全部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或兼任,隨後在鄉鎮、街道和企業也全部實行同級黨委成員任工會主席。目前,全省1959名工會協理員工作在17個市州的鄉鎮。
  (原標題: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 依靠工人階級推進改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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